【《北京日报》3月30日报道】国土资源部3月29日透露,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为 20.43亿吨,天然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为24490亿立方米。据悉,剩余经济可采储量是指一国或一公司探明的已开发 石油经济可采储量与扣除累计产量后的差值,反映出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这一国家或公司未来可能得到的实际经济利 益。
2006年,有6大盆地石油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大于1000万吨,分别是:渤海湾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