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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雷汉发、通讯员王贵锁报道:河北衡水种高村采取明晰水权的方法,把水像土地一样分配到户,并规定节约有奖、超用受罚,激发了村民们自觉节约用水的热情,农业灌溉用水比过去节约30%多。水利部有关专家现场考察后认为,种高村的水权分配试验走在了全国节水探索的前列,是井灌区节水的典范,具有在全国推广的价值。
种高村的水权改革办法是,成立节水自治组织————农民用水者协会。该协会由 全体用水户直接参与,每户定1名会员,5至10户选出一名会员代表,全村共选出20名会员代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出协会会长、副会长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中有专门会计,负责全村用水核算。根据近几年全村用水统计,由种高村所属的桃城区水务局协助核定用水额度,村里486人,耕地1414亩,核定年度用水42万立方米。根据每户的人口、耕地、牲口、果树情况,协会把水分解到每个农户,每户村民都有一个《水权使用证》,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农业生产都要凭证用水。农民用水者协会制订了协会章程和机井管理、财务管理、水权交易管理、用水奖罚四项制度。水权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村民的水权可以自由交易,超用户可以向节余水户买水;用水奖罚制度规定,按照同等作物实际灌溉总亩数和灌水总量,计算出一轮次每亩作物灌水的平均数,以此为基数,上下浮动5%范围内不奖也不罚,用水户节水1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米奖励0.03元,超出用水范围1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米罚款0.03元。奖罚比例依此类推。
不久前,种高村农民用水者协会统计,全村实施这一办法后农业灌溉共用水26万立方米,节约用水13万多立方米,平均每亩地节水100多立方米,用水量比过去节省了30%还多,全村还节约电费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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