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已根据煤炭资源条件的地区差异提高煤炭企业开工“门槛”。
据了解,煤炭资源整合后的矿井规模,山西、内蒙古、陕西等3省区不得低于30万吨/年,新疆、甘肃、青海 、宁夏、北京、河北、东北及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年,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