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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刑事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白泉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代表:
首先,我代表最高人民检查院侦查监督厅向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在《商标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之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举办中国商标高层论坛有着十分重要的 意义。
我国历来十分重视对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商标的认定、管理和保护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2001年初开展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始终把依法严厉惩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加这项专项斗争。在打击和防范侵犯包括商标专用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犯罪工作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履行了检察职责,查处了一批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及时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建力健全多层次、多环节的内部规章制度。近两年来,经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商标侵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侵犯商标的违法犯罪活动还比较突出,有的问题屡禁不止,有些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被处理过的人员又到异地进行同类违法犯罪活动。各地还不同程度了存在着“查封窝点多、处理人员少;行政处罚多,移送刑事案件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保护伞’少;判处罚金多、判处实刑少”的局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巨额利润驱使,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作祟,一些地方、部门认为商标侵权对地方经济发展有好处,因此就睁一眼,闭一眼;刑法保护不利,有关刑罚规定得轻,有的条文用语模糊,在有关数额认定上,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认识还不完全一致,不利于打击犯罪;机制不健全,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深度沟通,削弱了打击的力度;商标侵权案件取证难度大,这些侵权的地下企业通常不会保存发票、记帐凭证等原始财会资料,这就给侵权数额、情节的认定带来难度,以致对其不得不从轻量刑,甚至无罪释放。
针对当前商标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各级司法机关依法保护商标权的责任感。各级司法机关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商标专用权的刑法保护工作,充分认识到依法保护商标权是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巩固和发展国民经济良好势头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条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能否有效惩治侵犯包括商标专用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关系到我国履行入世的承诺和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应承担的任务,而且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局,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只有打击和惩治商标专用权的侵权活动,制止不正当竞争,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才能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要充分认识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危害并努力加以克服,充分认识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对我国国际形象的损害,要加大刑法保护力度,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规范。
二、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认真贯彻中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会议精神,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案中线索移送制度。形成职责清晰、渠道畅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工作协作机制。
三、实行综合治理,加大刑法打击力度。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犯罪应贯彻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方针,进行综合治理。对商标侵权严重的地区可以试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有关领导应负的责任;有关部门应重点加强对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尽可能消除商标侵权滋生的土壤。行政机关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时,对构成犯罪的应立即中止行政程序,并尽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此类案件应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商标专用权侵权人大都是为了经济利益,因此要对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使其无利可图,同时给商标专用权人足够的经济补偿。检察机关应积极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对参与地方保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渎职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商标侵权案件,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及时纠正打击不力现象。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对符合逮捕条件的商标侵权案犯罪嫌疑人,依法尽快批捕。还要探索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途径,对行政执法部门以罚代刑、对应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的,建议追究其行政责任或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了准确、及时打击商标侵权活动,应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有关司法解释适时出台,明确法律政策界限。在调研的基础上,对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如“非法经营额”、“驰名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等,以及在法律制定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法律解释建议。通过法律解释,明确此类犯罪证据的证明标准,以弥补当前商标侵权案取证难度大的不足;通过法律解释,制定操作性强的刑事责任标准,以适应当前办案需要。还要加强对法律、政策不明确的问题进行研究,明确界限,保证依法办案。
这里通报一下,我厅已将加大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力度专题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在此也想请各有关部门与我们加强合作,为惩治侵权商标专用权犯罪共同做出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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