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0家首批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企业和1 8种最常用药。此举旨在保证老百姓对安全价廉的药品“买得起、用得上”,推动“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解决。
2006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国务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公布了首批“城市社区、农村 基本用药”目录,“目录药”都是常用的安全价廉药品,价格合理
为保证这些公布的药品真正做到经济实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4项措施:要求生产企业在保证质量的条件 下,通过简化药品包装、变换规格方式等进一步降低成本;在符合国家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公布专供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要 具有保证专供药品配送到基层的条件,并保证药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更改药品包装及规格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 ,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