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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毛群安2006年11月10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为了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加
强医院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
,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卫生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
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本着维护患者的根本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的
原则,把医院院务公开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 制度,在全国全面推行。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要到2008年底,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院务公开。
《指导意见》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
要将医院的收费信息向患者公开,为门诊病人提供费用清单,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
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要向内部职工公开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
资金的使用情况;年度财务的预算、决算主要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
,薪酬体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医院院务公开要做到政策依据公开、
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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