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急性阑尾炎、结节性甲状腺肿、白内障手术治疗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后,从2007年1月1日起,腹股沟疝、股疝手术也将实行单病种付费。
从明年1月1日开始,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将不再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支付,而采取按规定病种费用支付额结算的方式。病种费用支付额分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参保人员自付额两部分,参保人员在出院时需按规定交纳自付额及不列入病种费用支付额的医疗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