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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2005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撤销了一批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
进行虚假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这批被撤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是:鞍山制药有限公司的天麻胶囊"辽药广审(文)第2005080199号
"、长春人民制药有限公司的心宁片"吉药广审(文)第2005010052号"、吉林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的熊胆丸"吉
药广审(视)第2005030057号"、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的脑栓康复胶囊"吉药广审(文)第20050503
26号"、珲春市恒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中风再造丸"吉药广审(文)第2005030141号"、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
公司的缩泉丸"吉药广审(文)第2005020087号"、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的藿香清胃片"吉药广审(文)第2
005040288号"、吉林吉春制药有限公司的通淋胶囊"吉药广审(文)第2005010006号"、吉林省通化天
立药业有限公司的金起点牌补肾强身胶囊"吉药广审(视)第2005040070号"、通化振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金砂
五淋丸"吉药广审(文)第2005030126号"、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敖东壮肾丸"吉药广审(文)第200
5010022号"、福建省漳浦县医药公司(生产企业:香港同溢堂中药制药厂)的益安宁"闽药广审(文)第20050
30011号"。
《2005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称,2005年11月到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通报批评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7298次。其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6472
次,占违法发布广告总数的88.7%;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有715次,占总数的9.8%;禁止发布广告的111次,占
总数的1.5%。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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