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市大型商业企业在促销粮食、食用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时,将不得少于连续3个营业日,且不得限制消 费者购物的数量、时点和时段。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即将以政府令形式发 布施行,其中对限时限量等促销活动设置具体规定。
对于违规的企业,《规定》罚则中指出,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3万元以上10万 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陈丽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