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国际商报讯 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消息,越南贸易部多边贸易政策司司长陈国庆称,从2007年1月1日起,在越南的外资企业将获得商品进口权,但无商品零售权。越南有10种产品不对外国企业开放,除国家授权经营外,所有外资企业和越资企业均不能进口上述产品。同时,钢铁、化肥和水泥等敏感产品将在越南入世3年后开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