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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最新修订并将于8月14日开始实施的《出口产品反倾销案应诉规定》,特别强调商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
作用。与政府直接参与并主导不同的是,中介组织在反倾销纠纷中的功能更“软”,更具有弹性
在反倾销案的应对手段上,现在应该从“两板斧”增加到“三板斧”。商务部7月24日颁布的《出口产品反倾
销案应诉规定》将于8月14日开始实施。与五年前的旧规定相比 ,新规强调要加强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案件应诉中的作用
。
一直以来,我国应对反倾销案的“主角”就是两个———政府和企业。而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在应诉过程中都
难逃“第一当事人”的职责。因而容易将原本有望化解的纠纷扩大化,并且在起诉方有意无意利用媒体对事态渲染之下,进一
步激化双方的矛盾。
商务部有关专家认为,在反倾销案中,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如果起到更多的作用,可以增加当事人双方的谈判
“柔性”。也就是说,由中介组织出头,传达我方政府或企业的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软化”矛盾。
应该有人充当“和事佬”近年来,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和本地市场,强化本国贸易救济措施,贸易
保护主义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摩擦使行业协会(商会)的角色日益突出。行业协会能够承担许多国际贸易活动中不
宜由政府和企业承担的事务,在贸易争端中发挥缓冲功能。
据统计,当前世界上每七起反倾销案中,就有一起是针对中国的。这种形势呼唤行业协会挺身而出,在协调市场
、价格,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以及应诉等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中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这两年内,行业协会逐渐成长为解决贸易摩擦的“牵头人”。近年来,在反倾销应
诉方面,一些进出口商会在协调出口数量和出口价格、组织企业应对反倾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程参与:从预警到应诉记者查阅《出口产品反倾销案应诉规定》发现,新规强调商会、协会要适时作出重点出
口产品的预警分析,并在网上公布,一旦反倾销案件立案,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行业协会则要组织定期反倾销培训,提供律师
信息服务等。此外,在应诉过程中,行业协会还要组织应诉企业参加听证会,与国外调查机关和相关行业组织或企业开展磋商
、谈判等工作。行业协会应根据应诉企业的要求,就有关替代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分别裁决等技术问题的抗辩、国外调查机关
的实地核查等予以协助。
同时,在新规中,商务部将加强对反倾销案件调查和应诉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开和传达。对于商务部公布的信息,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也应立即通知涉案企业。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国遭遇21个国家的42起“两反两保”调查案件,涉案金额达71亿美元,其中60
%的反倾销案件来自发展中国家。我国对欧美国家的应诉率达到100%。我国已经连续11年成为滥用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
。鞋革行业协会秘书长谢榕芳表示,新规的出台,将促进协会进一步做好反倾销应诉工作。
加快转变协会职能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树津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行业协会的
功能也要随之转变。他把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的工作定位于“服务”。他介绍,自1999年原中国纺织工业部撤销,转为全国
性协会后,中纺协担负起纺织行业稳定和发展的责任。
陈树津认为,所谓“服务”,包括对整个行业的出口环境进行监测,适时将信息提供给企业,并帮助企业在国际
贸易中学会规避风险。在发生贸易摩擦时,行业协会及时出面协调,发挥“软化”矛盾的作用。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秘书长赵亚力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后,行业协会要同国际接轨,更需要国家立法对行业协会的
地位、作用等予以明确界定。通过加快立法,明确政府做哪些不做哪些,协会做哪些不该做哪些,留给协会发挥作用的空间。
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办的有关领导表示,目前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他建议,首先,
应对全国性行业协会进行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无所作为或严重违规的行业协会进行调整和处理。其次,要逐步向企业家
办会的方向转变。这样做有利于实现政会分开,有利于为企业和会员服务。第三,行业协会一定要坚持“服务”这一宗旨,为
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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