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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国际商报讯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合格3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继续保持较高的质量水平,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如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的“捷安特”660mm(26"×16L)、上海巨凤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巨凤660mm(CITY100)等5家企业生产的自行车产品质量较好。而常州市豪骏车业有限公司的“豪骏”560mm(2
2"双星)、上海凤安自行车厂的“顺燕”660mm(26吋淑女车)等4家企业生产的自行车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一些小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63%。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链条拉断力差。本次抽查中有部分产品该项不合格。最严重的仅能承受4200N的拉断力,仅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值8010N的52.4%。二是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强度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少数产品该项不合格。最小的只能承受300N的负荷(标准规定值668N)。三是驱动系统静负荷达不到标准要求。驱动系统静负荷是考核自行车整车驱动系统强度性能的主要指标。本次抽查中有少数产品该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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