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西省九江市政府日前出台《九江市平原绿化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通过3年努力,全市完成80万亩平原绿化(含城镇企事业单位和厂矿绿化)任务。到“十一五 ”期末,全市林木绿化率提高4.26个百分点,达到54.66%,努力把九江打造成中国生态名城。
《意见》明确,平原绿化主要采取通道、村庄、水旁和厂矿区四种绿化形式,政府发动、部门推动、市场拉动、 企业带动、群众联动,县、乡、村“三长”齐抓。
九江市政府已于2006年12月21日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平原绿化责任状,把该项工作纳入到对各 县(市、区)政府工作考核的内容。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产业化资金用于平原绿化,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 予奖励。平原绿化将全面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政策,在造林作业设计和林木采伐计划安排中给予优惠。
(谢德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