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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本报昨日《小店骗来游客兜售假货》一文报道了南澳有关部门查处黑导游诱骗游客购买水货商品一事,市消委会、龙岗区消委会昨日联合针对此事发出旅游购物消费警示。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我市旅游市场出现了一种新型的购物欺诈行为,一些不法分子以“深圳一日游”、“香港一日游”等名义将外地游客骗到龙岗偏僻区域实施购物欺诈 。龙岗工商分局先后在葵涌、南澳、横岗、大鹏等街道查处了多宗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水货”等手段欺诈游客导致游客上当的违法案件。
经深入调查发现,这些案件中的欺诈手法主要包括:旅行社导游和不法经营者相勾结,实行团伙作案,目标主要对准来深圳旅游的外地游客。导游用“粤A”大巴将外地游客带到深圳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无合法来源商品的窝点,骗称该处为“三不管”地带,甚至谎称溪涌为香港元朗,从而利用有些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骗取非法利益。此外,也有一些外地游客刚下火车或者在沙头角一带准备去中英街购物时,被不法经营者连哄带骗到上述窝点购买所谓和中英街一样物美价廉的“水货”。
外地游客被骗进黑店后,不法经营者强行向他们兜售商品,不买者不得走出店门。
工商部门检查发现,不法经营者销售的首饰、手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商品均属假冒、翻新、贴牌、无产地的假冒伪劣商品或无合法来源商品。
消委会提醒外地来深的游客,要选择正规合法、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做到理性消费,按需购物,不要轻信商家或导游的花言巧语,当心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无合法来源商品。此外购物时要妥善保存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索赔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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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涌当元朗”案七宗被查处
去年10月20日,本报刊登了《野马旅行社:溪涌当香港元朗骗你没商量》一文,报道了葵涌街道溪涌工人度假村内有商户出售“水货”欺诈游客事件。龙岗工商分局立即展开打击旅游市场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先后在葵涌、南澳、横岗等街道查处了7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水货”欺诈外地游客案件。
葵涌:葵涌工商所对溪涌工人度假村商户展开检查,依法查扣涉嫌无合法来源和假冒伪劣的保健品、手袋、首饰、摄录机、手表等商品。
横岗:去年12月2日,横岗工商所联合辖区公安部门调查横岗街道西坑社区吓坝新村共速达停车场旁的电器、首饰店。这些商店出售的所谓“水货”都是高出市价数倍的假冒伪劣商品。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手机、手表、DV机等假冒伪劣商品。
南澳:从去年11月24日到12月24日,南澳工商所先后4次在辖区鑫海路、水头沙文明路、东山码头等处查获4宗销售无合法来源商品案件,查获无合法来源的进口摄像机、摄像带、手机、手表、深海鱼油等商品。
大鹏:今年1月16日,大鹏工商所联合辖区有关部门对王母社区中山路某商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不法商户与旅行社导游勾结,哄骗游客购买所谓的“水货”。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涉嫌贩假的车辆及涉嫌假冒松下、三星、邦顿等品牌的摄像机、项链等商品,并依法查封该店。
作者:肖健通讯员熊汉东王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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