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日前,建设部正式发布了《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简称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 "。规则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 房费等费用"。
并且,规则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经纪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应当收取佣金 ,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
交易资金监督也成为管理的一个重点。日前,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表示,经纪机构不得管理客户交易资金,以杜 绝挪用、占用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同时,建设部还发布了包括出租出售委托协议、承租承购委托协议在内的多种《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