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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我国的建筑领域虽然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但现实中,此制度形同虚设:房子有了裂缝,找物业,说责任
在开发商;找开发商,那些公章跟着项目走的"公司"早已不复存在。今后,这种不能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的制度空白有望被
保险填补。近日,中国保监会、建设部和中国人保财险联合在北京、上海、青岛、大连等14个城市启动"建筑工程保险"试
点,要求建筑企业投保新推出的"建筑工程险"。
据中国人保财险专家王玉玲介绍,"试点"全面铺开后,购房者在与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时,都须索要"工程质
量保险合同",为住宅加上一把"安全锁"。
据王玉玲介绍,保险参与工程质量管理的步骤是:开发商在立项伊始,就要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意向书,并缴纳
保费。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赔付率,会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质量跟踪;等到工程竣工满一年、并且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后,才
和开发商正式签单。如果保险公司发现了问题,开发商拒不改正,那么保险公司将拒绝承保。
专家认为,由于开发商在立项前,就已经将今后可能出现的质量风险提前"埋单",所以在保险期内,只要发生
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都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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