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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和消费者认为,此种作法有失偏颇
本报讯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网站获悉,该行近日推出新的电子银行章程,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记者
发现,最引人关注的是,新章程明确表示,客户可通过电子银行办理银行卡、账户挂失,但挂失生效前或挂失失效后,客户因
遗失银行卡(或账户)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工商银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是银行业的惯例。银行不可能为因持卡人的疏忽导致的经济损失埋单,持卡人应
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
对此,不少市民并不认同工行的做法。"如果自己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不慎遗失或被盗,自己的密码并未有遗失或
泄露,但仍然在挂失之前被盗刷或取现,这样的情况怎么算?"工行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通常只有银行卡盗窃团伙才有这
样的技能,可在短时间内破译密码,进行取现或盗刷,但是银行仍不会承担责任。
中山大学金融系教授黄伟则指出,此种做法有失偏颇,没有区别对待个别情况。如果是持卡人的疏忽导致银行卡
被取现,持卡人承担主要责任无可厚非;而如果信用卡遗失后经常被盗刷,这种情况银行、商户都有责任,但却都由持卡人来
承担,则明显是在推脱责任。目前,不少银行,如广发、招行都推出挂失前48小时损失由银行承担的措施,但作为发卡最多
的工行,此举则显得有些"落伍"了。
工行广东省分行电子银行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个别情况,会有其他办法区别对待,如果客户不愿接受新章
程,可在年底前申请注销,否则就视为认同。
(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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