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审议通过,将于2007年3月1日起 施行。
届时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随着暂行办法的实施,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12月15日印发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
张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