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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证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
通知》强调,各上市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最
切实可行的清欠方式,
确保实现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目标。对于结合股改解决占用问题的,采
取以股抵债为主的有效方式
,加快清欠进程。
《通知》强调,控股股东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
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
度。各上市公司应根据实际
情况选定最切实可行的清欠方
式。凡是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资金占用
必须在6月底前完
成清偿;确实不具备现金清偿能力的,公司要督促控
股股东抓紧办理以股抵债、以资抵债所必备的法律手续,早日进入清欠
程序;对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很大的占用问题要采取创新方式解决。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结合股改,采取以股抵债为主的有效方式,加
快清欠进程;已完成股改的公司,应立即采
取以股抵债等方式,迅速解
决占用问题。
为坚决遏制“前清后欠”,上市公司董事会要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
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
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
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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