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报道,2010年,中国和东盟老成员的绝大多数产品关税将降为零,与东盟新成员则在2015年降 为零。
根据2004年11月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从2005年7月起,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新加坡、马来 西亚、泰国、印尼、文莱、缅甸)互相开始降税,其中,中国对6国的3408个税目的产品实施自贸区优惠税率。在随后的 几年中,中国和东盟10国将就更多税目的产品
随着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持续发展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双方在互惠双赢基础上的全面经贸合作前景 更加广阔。2005年4月,胡锦涛主席访问东盟国家时明确提出,2010年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将达到2000亿美元 。届时,中国和东盟的市场将更加开放,对区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将更加强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