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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实告知将不再是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今后,被保险人在索赔时,或许不会再因“未如实告知”,而被保险公司拒之“理赔门”之外了。
而这一即将成为现实的利好,源于刚刚在京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 议上《保险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据悉,今后的《保险法》拟引入“不可抗辩条款”,并将险企投资范围扩大到不动产领域,而《草案》的修改远不止于此。与2002年《保险法》第一次修改相比,本次《草案》中近200个条款被修改,或将对我国的保险业产生重大变革。
“不可抗辩条款”利益归于投保人
昨日,武汉某寿险人士介绍,他认为本次《保险法》修订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第一次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引入其中。在以往的保险实践中,由于不可抗辩条款的缺失,保险公司经常以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拒赔的原因中,80%是因为未如实告知。”上述人士透露,剩下20%的拒赔原因分别是:先天性疾病、保单失效、代签名、除外责任(例如无证驾驶、自杀)、非定点医疗就诊、等待期出险等。可见,“未如实告知”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利器”。
据介绍,“不可抗辩”规则的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辩条款,主要是对投保人进行倾斜,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生命人寿湖北分公司相关人士介绍,该政策可以免除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此类纠纷,提高赔付率,以后2年以上的保单就不用费时费力调查了,但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
以前购买的保险能不能享受“不可抗辩”条款?昨日,太平人寿湖北分公司理赔室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这些条款尚未正式公布,旧保单能否享受新政策,还需等修改后的法规出台后才知道。
但据记者了解,此前重疾险新规出台时,各家保险公司都是按照“客户利益最大化”原则,将新规用于老保单上。
8大条款破解“理赔难”
当前,桎梏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一大瓶颈就是理赔难问题,而这与现行保险法合同部分的一些规定不够明确有很大关系。
据悉,为解决此类问题,修订草案着重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进一步明确、完善了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重点涉及八方面。
除了上述的“不可抗辨条款”外,还包括:明确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界限;规定在保险凭证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免责条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限制保险人在未得到及时通知情形下的免责权利;明确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增加规定财产保险的赔偿计算标准;增加规定责任保险的赔偿程序。
“这些条款对解决理赔难有一定的帮助。”太平人寿湖北省分公司理赔室相关人士表示,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明确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增加责任保险的赔偿程序等规定,会明晰索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本报记者 刘嗣晶 通讯员 王颖芳 周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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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不动产
难成房地产“救市”稻草
本次《保险法修订草案》引起大众关注的,还有放宽险企的投资渠道。据悉,《草案》将现行保险法规定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修改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还增加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的规定。
昨日,武汉多家险企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因为投资归总公司的投资部负责,所以不方便对此发表评论。实际上,在保险业内看来,保险资金能够投资于不动产,并非什么新鲜事,只是监管层给保险公司的一个迟到的“名分”而已。
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保险资产投资于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甚至通过信托、资产管理公司来曲线进入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业界的常态。但是,不动产的投资流动性差、风险大,因此对于追求稳健收益的保险资金来说,肯定不可能大比例配置。因此,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资金获准投资不动产,并不能为当前低迷的房地产“救市”。
本报记者刘嗣晶 通讯员 王颖芳 周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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